眼看农历庚寅年就要到来了。近日易灵收到很多网友的提问,言2010年是“无春年”,据说不适宜结婚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? “无春年”不适宜结婚的说法,在我国民间很多地方都很流行。其实,这种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,“无春年”是可以结婚的。 所谓“无春年”,就是在农历的一年中没有“立春”的节气。比如农历的2010年,年首的立春是在春节前10日(“立春”时还没有过春节),年末的立春是在农历2011年的正月初二,立春的节气刚好跳过了2010年的年首年尾。除了“无春年”,还有“双春年”(即在农历的一年之中有两个“立春”日)和“单春年”(即农历的一年中有一个“立春”日)。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,其原因在于,我国农历新年是以正月初一为一年之始,而农历不考虑地球绕太阳的运行,因此使得反映四季变化的“节气”在农历上就没有固定的时间,也就是农历不能准确地反映季节,这也是农历的一个很大的缺点。由于农历的这一缺点,也导致我国每年春节对应的阳历日期游移不定,最早约1月21日,最迟约2月20日。如果将春节定在“立春”日,则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了。 总而言之,无论是“无春年”还是“单春年”、“双春年”,都只是一种历法现象,与吉凶祸福、婚丧嫁娶毫无关系。在任何一年中,只要是符合择日规范的日期,都可以进行喜庆欢乐之事。年轻人只要恋爱成熟了,无论哪年都可以结婚。(易灵作于农历2009年腊月二十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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